京中繁华,却有几分喧闹。
这样的日子,过上半月便已足够。
将京中有名的酒楼、食肆统统品尝了个遍后,夫妇俩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,再度踏上了远行的道路。
临行的前一日,在京城最大的书局,信阳书局,达成了一笔交易。
“都说江南风光好,不若我们下一站便去江南?”
“好。”郁岚清不假思索。
去哪,对于她来说都一样,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去。
和师尊一起,她愿意走遍天涯海角。
没有了商队同行,这一次他们没有再乘坐马车,而是同乘一骑。
这匹马,还是前几日郁岚清用商队给的银子,在马市里买的。
其实一开始她也没有买马的打算,还是路过时,瞧到这匹马水汪汪的眼睛,颇有些像土豆刚跟着她时的样子,这才将它买下。
足足八百两银子。
整个马市,属它最为昂贵。
不过贵有贵的道理,马儿脚程极快。
原本要月余的路程,他们边走边玩,才过不到十日,便已来到了地方。
江南富庶,诚不欺人。
最显著的体现,便是租赁宅子的银子。
他们在临风城时,那座位于城中繁华地段的宅子,每年只赁五两银子。
而到了江南,同样大小、位置的宅子,每月就要五两!
那样的宅子还无法养马,为了养这匹被起名为“白云”的马,他们另选了一处更大些的宅子。
每月赁八两银子,一年便是一百两。
牙人不但没有抹零,还给凑了个整。那四两是给他的佣钱。
郁岚清掏出一枚金子递了过去。
刚好抵一百两。
牙人接过金子,立好租赁的契约,视线划过身背长剑的郁岚清,之后一个劲儿地往肤白俊俏的沈怀琢身上瞟。
那眼神沈怀琢看懂了。
酸溜溜的,像是带着羡慕。
是羡慕他长了这幅容貌?还是羡慕他找了这么好的娘子?
沈怀琢眉头微蹙,经过先前那十位男宠的威胁以后,头一回对这样的目光,有了别样的想法。
回到宅子,经过数日的妆点。
新的宅院依旧如同在临风城时的那样,温馨、舒适。
他们也适应了江南不同于临风城的生活。
这里的百姓富庶,手头多有余钱,城中的商铺、摊贩不少,人们的面貌也比其他地方更多几分欢愉与松弛。
他们住的这条街上,更是如此。
不过再怎么富足,寻常百姓也不会日日去下馆子,总归要在家自己烧火做饭。
酒楼那种地方,个把月能去上一回便已不错。
“隔壁那对小夫妻,到底什么来头?”
夜幕将至,看到沈怀琢与郁岚清又提着酒楼的食盒回来,隔壁院子,正在劈柴的男子,压低声音向自家婆娘问道。
“好像是位侠客。”
“啊?瞧着不像啊,那位公子比我文弱不少……”
“我是说那位娘子,是位女侠客。”
“女侠?那可真是少见,你是从哪听说的?”男子有些好奇地问。
他婆娘笑了笑,“也是巧了,那日我上街买菜,恰巧遇上他们与一队镖师在一起,那队镖师对女侠千恩万谢,好像是女侠一人,救下过他们一队人。”
“女侠让他们不用谢,因为他们还给女侠介绍了差事。就是押镖的差事,我听人说,一支镖队走一趟少说也得上百两银子,多了上千两都有可能!”
男子听了倒吸一口凉气,“难怪他们有银子赁下巷尾最大那座院子,还有银子天天出去吃喝。那女侠,可真会赚银子啊!”
女主外,男主内,倒是少见。
男子咂巴了一下嘴,“那位文弱书生真是好命,傍上了这样一位手头阔绰,相貌也出众的女侠。”
“怎的,你还羡慕上了?”女子横了自家夫君一样。
男子摇了摇头,“不是,我是感慨,还是得有副好皮囊,我这相貌便算了,咱们儿子随你,模样生得俊俏,不知能不能有像这样的女侠,也青睐青睐咱家儿子……”
声音伴着晚风,吹入隔壁院墙。
寻常人听不到这么小的声音,但隔壁院子里住的,又不是寻常人。
沈怀琢的脚步,在院墙下微微一顿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