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苦,其他知青有知青宿舍,但她只能住在又脏又乱的牛棚。
他当年帮过赵媛媛,不是不嫌弃资本家的女儿,纯粹是看着可怜。
可让他没想到的是,一个馍,一碗汤,偶尔的一点帮衬,居然让她记了一辈子,喜欢了一辈子。
可在当年,他满心满眼,都是柳青青,用现在的话来说,他纯纯就是一条舔狗。
哪里会注意到赵媛媛那些小心思,就算注意到,平反前赵媛媛的身份,谁会生出那不该有的心思。
后来他从村里出来开始创业,头几年生意做的不大,但手里总算有点钱,还忙不迭去讨好柳青青。
在被柳青青多次哄骗,亲眼看着她跟富二代在一起。
那时他才幡然醒悟,知道柳青青只是享受他的好,却从未喜欢过。
从此他开始专心搞事业,将生意越做越大,最后成功上市。
当初要是他勇敢点,不眼盲心瞎,也许就看出这傻女孩对他的心思了。
原来,爱一个人,真的可以爱一辈子,可以豁出命。
可惜,他知道的太晚了。
林清远拿起椅背上的外套,推门出去。
他没坐车,整个人都有些恍惚走在马路上。
突然脚下趔趄,整个人扑倒在地,一头撞在马路牙子上。
恍恍惚惚。
他好像看到一个消瘦的身影,穿着脏兮兮的长衣,扎着马尾,双手吃力挥舞着镰刀。
她回眸看向他,那张满是污垢,却五官精致的脸上浮出一抹浅浅的笑,有两个小酒窝,宛若晨曦的光,很美。
……
“林清远,你怀里揣着什么呢?”
“还用想,肯定是揣着吃的呗,怕我们柳青青同志饿着,在怀里捂着呢。”
林清远感觉一阵头晕目眩,忍不住狠狠拍了一把脑袋。
他记得自己摔了一跤,睁开眼,入眼是一片金黄的稻子,有风吹过,稻穗在风中摇曳。
拢起的田埂,金黄的麦穗,还有几根枯木立起来的电线杆子,杆子上面挂着青色喇叭,背后就是成片低矮的草房。
而他面前,则是一张张年轻的脸。
黑岛镇,大湾村。
“我……重生了?!”
他有些难以置信,眼前这一切他太熟了。_c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