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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2节(2 / 2)

价格亦不是一个层次的。

“是,这些是我们东家赠送的,”经理笑道,“祝您二位新婚愉快,百年好合。”

“东家?”

陈诺之蹙眉想了一会儿,半晌后才有些了然。

他不由得想起之前林循住院的那两个月——豪华宽敞的病房、最权威的主治医,以及他和程孟去探望时在楼下撞见的豪车。

半年前那次同学会,他也听到了关于沈少爷如今生活窘迫的传闻。

现在看来,那些传言显然没有几分是真的。

还不等陈诺之回过神,休息室的门被敲响。

经理走过去,打开门,待看到门口的来人后,神色骤然变得恭敬,甚至有些谄媚激动——哪怕对方其实看不见他的神态动作。

这家酒店虽是沈氏旗下,但也只是沈氏在经营,其中百分之六十的股份都归眼前人所有。

“那东家、陈先生,你们聊,我先去安排宴席。”

沈郁神色寡淡地点头。

经理迎了他进来,兀自往外走,还贴心地帮忙关了门。

“沈郁。”

陈诺之起身去扶他往沙发旁走:“来,坐这里。”

沈郁却没坐下,唇角带了点弧度,语气玩世不恭:“不坐了,马上走,不耽误你们的流程。”

他说着,手腕抬起,将手上拎着的盒子轻轻搁在沙发上。

“听林老板提起,程家长辈喜欢收藏瓷器。这套骨瓷还不错,形貌比较典雅,适合长辈们用。”

陈诺之看了眼那盒骨瓷,饶是他从小也算锦衣玉食长大,双目依旧被炫了片刻。

不过震惊多了,他早就习惯了。

高中那会儿,这哥们的排场可比现在还要嚣张。

家里每天送他上学的豪车,周一到周五都能不重样。

一群公子哥们吹捧的潮牌、限量款球鞋,人家打场球就能换三件。

十足的富而自知、骚包一个。

所以,他们俩高中时候关系虽然还可以,但仍然不算熟稔。

想来也没人会当真和他熟稔,谁都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

那是真正的天之骄子。

陈诺之想到往事,摇摇头。

他笑得坦然,直截了当地说:“老同学,就不说这骨瓷。你赠送的席面,一桌可得三开头……午宴晚宴加起来一百来桌,你们家赶礼,是这个派头么?”

沈郁却没坐下,靠着沙发扶手站着,唇角掀了半分弧度。

在金钱上,他并不推崇清高迂腐。

有时候场面事,就该用场面来堆。

程陈两家都在生意圈里沉浮,宴请的那群宾客,十个里有九个是人精,最会看人下菜碟。

肤浅一点,对他们有实在的好处。

寻语当初能从微末中崛起,除了本身实力过硬,这些场面事也做了不少。

沈郁想到这,下颚微扬,漫不经心说:“不是冲你,是冲程孟。那可是我媳妇的娘家人,我得多讨好讨好,以后还劳烦你在她面前帮我说说好话。”

网上怎么说的来着。

十桩分手,九桩都是闺蜜劝的。

闺蜜之间的小话,可比枕边风管用。

陈诺之听他这么说,实在没忍住,噗嗤笑出声。

骤然觉得自己跟他之间的距离比高中那会儿拉近了很多。

什么天之骄子,还不是食五谷杂粮、困七情六欲的凡人一个。

“行,也劳驾你在林老板面前多说说我的好话。她可太剽悍了,大学那会儿我和孟孟吵架,没少受她冷言冷语。好几次我都觉得,她要不是看在孟孟的面子上,早揍我了。”

沈郁听他提起林循的“丰功伟绩”,忍不住勾了勾唇。

应了句:“好,一言为定。”

两个男人短暂地交换了约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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